欢迎光临-恒信农商银行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更多业务
热门浏览
快速通道
常用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关于我行 > 投资者关系 >

恒信农商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于:2024-10-31  浏览: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2《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的规定,公司按照办法第二章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本报告披露的报表经公司高级管理层确认。
     一、制度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本行各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含储备资本2.5%)如下:(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2)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3)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0%。
     二、资本充足率及风险资产情况
     按照办法规定,公司为非上市第二档商业银行,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6.86亿元,一级资本净额26.86亿元,资本净额36.14亿元,风险加权资产286.76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7%,资本充足率为12.6%;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494.66亿元,杠杆率为5.4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均高于监管部门要求的法定值。
     根据办法规定,本季度公司需披露的报表附件如下。
 
       附表一:KM1 监管并表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恒信农商银行Copyright(C)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链接恒信农商银行网站
浙ICP备13026260号
http://beian.miit.gov.cn
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084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