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业务-光票托收
产品简介:
光票托收是指我行受客户委托办理的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业务。
适用客户:
1.非贸易款项、货物尾款及各种贸易从属费用(如运费、佣金等)的收取。
2.外汇支票、本票、旅行支票的托收。
3.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申请条件:
1.票据的币种必须明确。
2.金融票据须在有效期内提示。
3.金融票据金额大小写须一致。
4.明确付款行及付款地点。
5.出票人的签章。
6.金融票据无破损、涂改。
7.若受益人为私人,应审核其有效身份证明并复印留底。
办理流程:
1.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我行。
2.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
3.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
4.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我行,我行向收款人解付。
TIPs:
1.用于投资、贷款、抵押等目的的大额票据易发生欺诈行为。
2.托收票据的标价货币一般为可兑换货币;
3.表面注明流通地区限制的票据不办理托收;
4.已背书转让的票据易存在伪造、变造等欺诈风险,您应注意防范;
5.陌生的、金额特别巨大、或出票行资信有疑问的票据,易发生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