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今年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规定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一起来了解一下宪法的相关知识。
2017宪法宣传日主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