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期存款是指您的企业可将一定期限内的闲置本外币资金一次存入银行,约定期限,到期凭存款证实书一次支取本息,以获得较高收益的存款。
存期:分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六种,本金一次存入,由我行开具《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
起存金额:起存金额1万元。
利率: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计算,实行利随本清计息办法。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在原定存期内如有调整变动,均按存款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支取
1.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剩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则换发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证实书开立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和原定存期计付利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
2.到期日支取:您需持两联进账单连同加盖留存印鉴或公章的证实书第二联向我行办理转账。如适逢法定假日,我行可接受您在假日前一天办理转账,照计到期息。
3.到期日办理转期:我行收回原存款证实书,结清利息,换发新的证实书,按转存之日起息;如到期未办理转期手续,其逾期息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我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